新闻动态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山东省2018年农用植保无人机补贴政策

来源: 2019/3/29 11:46:25      点击:

9月20日,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植保无人机属试点范围,小编汇总了关于山东省植保无人机补贴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2018年山东省植保机补贴政策详情

01、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植保无人机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机暂不予补贴。

二、补贴条件

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并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并在申请补贴的机具上粘贴登记标志;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保险单,保险期不少于一年;已完成不少于100亩的植保作业量,需提供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县级农机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02、资金规模和补贴标准

(一)资金规模

补贴资金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解决,2018年试点补贴资金总量不超过4000万元。其中植保无人机年度内试点资金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试点期限截止到2020年底。

(二)补贴标准

△ 作业中的启飞Q10植保无人机

03、补贴操作

采取先申请、再补贴方式。先由各市农机部门组织辖区各县(市、区)符合条件、当年已购置或有真实意愿购置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名申请补贴,并将需求情况汇总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经省里综合平衡后,将补贴指标分配各市。再由各市安排各县(市、区)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按规定具体办理补贴手续。